静安警方:王某某等4人殴打他人致轻微伤起j9九游会因误以为他人对自己拍照
发布时间:2023-01-13 08:42:16
1月11日4 时 40分,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经查,34岁男子王某某、28岁男子孙某某、38岁男子魏某某及39岁男子余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j9九游会,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j9九游会。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
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j9九游会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j9九游会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井处罚款500 元的处罚决定;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5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处罚决定。
现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j9九游会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