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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关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来啦!

发布时间:2023-02-14 23:59:06

  j9九游会j9九游会影像能记录时代变迁、见证民生百态、反映地方特色,更是历史进程的缩影。本届以“聚焦乡村振兴 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摄影大展活动,旨在用摄影作品全方位展现江永县社会各界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成果,展示江永县在生态环境、人文传统、民俗风情等方面的新变化,新气象,反映各乡镇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新业绩。

  在中国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之际,通过摄影作品的形式,展示和介绍江永县推动乡村振兴的成果、新时代的城乡面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激励人们更好地自觉履行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

  一等奖1名,奖2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15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54名,各奖200元。

  1. 作品创作时间要求近5年以内,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

  2. 作品必须取材于江永行政区划内,重点突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以及组织振兴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明确具体拍摄地点。

  3.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人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投稿人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 对于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凡与本次活动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7.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物资源丰富,湿地景观优美,湿地文化资源厚重。为推进江永县生态文明建设,弘扬永明河湿地生态文化,展现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深厚独特的自然风光及历史人文,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建设中来,由江永县林业局、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主办,江永县文联、江永县摄影协会承办的江永县首届“湿地杯”摄影大赛向社会征集作品。现就有关大赛事项通告如下:

  以“千年女书岛-生态永明河”为主题,围绕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山水风光、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人文特色等内容,充分宣传展示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优美风光、生态价值、人文底蕴,讲述参与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故事。

  三、截稿时间:2023年4月25日 ,以收到作品数据文件为准,大赛投稿邮箱:/p>

  2.创作作品在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时, 可用一定的拍摄技法来加强艺术烘托,也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

  3.接受原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组照每组4至8幅作品。作品须在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4.投送参评作品为JPEG格式,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2M。作品电子稿应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负责。

  5.入选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和已调整好的直接制作放大展览的作品数据(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数据的入选作品视为弃权。

  6.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7.作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展览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由作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平、公开、公正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稿酬由主承办单位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届时,将邀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颁奖,获奖作品将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展出。

  七、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江永县北部,湿地公园西起大坪坳水库入库溪流,东至江永与道县交界处,北至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至松柏瑶族乡棠景村水塘,包括永明河及其支流凤田河、利田河、油田河、洞清沅河、大远河和洞源河(选取流域面积超过 km2的永明河支流)。南北边界在永明河干流上,县城段以防洪硬质驳岸为界,非城区段以自然河岸为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精神,促进江永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展示生态、美丽、幸福新江永。江永县烤烟办、江永县摄影协会联合举办首届“金叶杯”摄影大赛。欢迎各位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1.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均为江永县境内创作拍摄的相关烤烟产业发展的摄影作品。

  2.创作作品在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时, 可用一定的拍摄技法来加强艺术烘托,也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

  3.接受原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组照每组4至8幅作品。作品须在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4.投送参评作品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2M。作品电子稿应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负责。

  5.入选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和已调整好的直接制作放大展览的作品数据(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数据的入选作品视为弃权。

  6.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7.作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展览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由作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征稿时间:由2023年1月14日至6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数据文件为准。大赛投稿邮箱:

  五、评选办法:主办单位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稿酬由主承办单位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届时,将邀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颁奖。